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企業(yè)微博 官方微博
    •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新聞中心
    • 榮譽資質
    • 工程業(yè)績
    • 技術中心
    • 人才招聘
    • 聯系我們

    新聞中心
    NEWS CENTER

    • 集團新聞
    • 行業(yè)資訊
    聯系我們
    CONTACT US

    福建省興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電話:0596-8360999

    傳真:0596-8323855

    郵箱:xingyangroup@163.com

    地址:漳州市長泰區(qū)長泰經濟開發(fā)區(qū)仙景工業(yè)園106號

    行業(yè)資訊 您現在的位置是:網站首頁>新聞中心>行業(yè)資訊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建筑施工企業(yè)通常行為評價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發(fā)表于:2021-10-10發(fā)布者:福建省興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調整建筑施工企業(yè)通常行為評價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建局:

              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體系,經研究,對《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yè)通常行為評價標準(2016年版)》的獎勵信息指標進行部分調整          (詳見附件)并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執(zhí)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通常行為評價標準(獎勵信息部分)

     

    序號

    分值

    評價

    內容

    評價指標

    評價方式

    備注

    1

    不設加分限值

    4.1工程質量類

    4.1.1企業(yè)承建的在閩工程項目近2年內獲得以下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

    (1)由中國建筑業(yè)協(xié)會組織評選的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yōu)質工程),每一項目得15分;

    (2)由中國施工企業(yè)管理協(xié)會組織評選的國家優(yōu)質工程金質獎,每一項目得10分;

    (3)由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組織評選的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不含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優(yōu)秀住宅小區(qū)),每一項目得10分;

    (4)由中國施工企業(yè)管理協(xié)會組織評選的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每一項目得6分。

    以上項目第一參建單位減半得分,其他參建單位不得分。按照工程類別(房建、市政),分別在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兩類序列中加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即省造價總站,下同)負責錄入。

    1、以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承建單位(含各聯合體成員)、第一參建單位均以通報文書中注明的單位及排序為準。以聯合體形式實施的工程,各聯合體成員視為承建單位,下同。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2

    不設加分限值

    4.1工程質量類

    4.1.2企業(yè)承建的在閩工程項目近2年內被評為“閩江杯”省級優(yōu)質工程的:

    1、房建類工程

    (1)住宅工程或商住樓工程

    10000 ㎡≤建筑面積 <30000㎡的,每一項目(同一項目內有多個單位工程的,按一個項目計,下同),得2分;

    30000 ㎡≤建筑面積< 60000㎡的,得4分;

    建筑面積≥60000㎡的,得6分。

    (2)住宅小區(qū)或組團工程

    建筑面積50000㎡及以上的,得6分。

    (3)公共建筑工程

    10000㎡≤建筑面積 <30000㎡的,得2分;

    30000 ㎡≤建筑面積< 60000㎡的,得4分;

    建筑面積≥60000㎡的,得6分。

    (4)仿古建筑仿建或重建工程

    1500 ㎡≤ 建筑面積< 3000㎡的,得2分;

    3000 ㎡≤ 建筑面積<6000㎡的,得4分;

    建筑面積≥6000㎡的,得6分。

    (5)裝配式建筑

    5000 ㎡≤ 建筑面積< 10000㎡的,得2分;

    10000 ㎡≤ 建筑面積<30000㎡的,得4分;

    建筑面積≥30000㎡的,得6分。

    (6)園林建筑工程

    5000 ㎡≤ 建筑面積< 10000㎡或20000 ㎡≤占地面積<40000㎡的,得2分;

    10000 ㎡≤ 建筑面積< 15000㎡或40000 ㎡≤占地面積<60000㎡的,得4分;

    建筑面積≥15000㎡或占地面積≥60000㎡的,得6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1、以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xié)會和福建省建筑業(yè)協(xié)會的通報文書為準;承建單位(含各聯合體成員)、第一參建單位均以通報文書中注明的單位及排序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2

    不設加分限值

    4.1工程質量類

     

    2、市政類工程

    (1)城市立交橋:20000 ㎡≤ 橋面面積< 30000㎡的,得2分;

    30000 ㎡≤橋面面積 < 60000㎡的,得4分;

    橋面面積≥60000㎡的,得6分。

    (2)城市道路:100000 ㎡≤道路面積< 300000㎡的,得2分;

    300000 ㎡≤道路面積 < 600000㎡的,得4分;

    道路面積≥600000㎡的,得6分。

    (3)獨立供水廠:5萬噸≤日供水< 10萬噸的,得2分;

    10萬噸≤日供水<15萬噸的,得4分;

    日供水≥15萬噸的,得6分。

    (4)獨立污水處理廠:5萬噸≤日處理能力< 10萬噸的,得2分;

    10萬噸≤日處理能力< 15萬噸的,得4分;

    日處理能力 ≥ 15萬噸的,得6分。

    (5)城市橋梁(跨河橋):300m ≤ 長度< 500m的,得2分;

    500m ≤ 長度 < 1000m的,得4分;

    長度 ≥ 1000m的,得6分。

    (6)城市隧道工程:500m ≤ 長度 < 1000m的,得2分;

    1000m ≤ 長度 < 2000m的,得4分;

    長度 ≥ 2000m的,得6分。

    (7)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線路長度5km及以上的,得6分。

    (8)其他市政工程:5000萬元 ≤ 投資額 < 1億元的,得2分;

    1億元 ≤ 投資額 < 2億元的,得4分;

    投資額 ≥ 2億元的,得6分。

    以上項目第一參建單位減半得分,其他參建單位不得分。按照工程類別(房建、市政),分別在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兩類序列中加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1、以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xié)會和福建省建筑業(yè)協(xié)會的通報文書為準;承建單位(含各聯合體成員)、第一參建單位以通報文書中注明的單位及排序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3

    不設加分限值

    4.1工程質量類

    4.1.3企業(yè)承建的在閩工程項目近2年內被評為市級優(yōu)質工程的,根據工程項目建設規(guī)模,對應“閩江杯”省級優(yōu)質工程的加分標準20%加分。

    以上項目參建單位不加分。按照工程類別(房建、市政),分別在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兩類序列中加分。(滿分10分)

    由項目所在地的設區(qū)市住建主管部門負責錄入。

    1、評價以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承建單位(含各聯合體成員)以通報文書中注明的單位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4

    不設加分限值

    4.2安全文明施工類

    4.2.1企業(yè)承建的在閩工程項目近2年內被評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優(yōu)良項目的:

    (1)根據工程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對應“閩江杯”省級優(yōu)質工程的加分標準50%加分;

    (2)建設規(guī)模未達到“閩江杯”省級優(yōu)質工程加分標準的,加0.5分。

    以上項目第一參建單位減半得分,其他參建單位不得分。按照獎項的工程類別(房建、市政),分別在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兩類序列中加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1、評價以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承建單位(含各聯合體成員)以通報文書中注明的單位及排序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5

    滿分

    5分

    4.3科技進步類

    4.3.1企業(yè)近2年內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以下科學技術進步獎:

    (1)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或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每項得5分;

    (2)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每項得3分;

    (3)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每項得2分。

    其他完成單位減半得分。

    企業(yè)如實申報,由企業(yè)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省外施工企業(yè)統(tǒng)一由省造價總站負責審核)。

    1、以國務院或福建省人民政府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6

    滿分

    5分

    4.4通報表揚

    4.4.1企業(yè)近1年內承建的在閩工程在省發(fā)改委組織的福建省重點項目建設業(yè)績信譽考核中,被評定為A級的,每一項目得1分。按照獎項的工程類別(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分別在房建總承包、市政總承包兩類序列中加分。(滿分2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1、以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所涉項目應為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jiān)管系統(tǒng)登記的房建或市政總承包項目。

    7

    4.4.2 企業(yè)近2年內參與福建省組織的搶險救災活動的:

    (1)受到省委、省政府或住建部通報表揚,一次得2分;

    (2)受到設區(qū)市委、市政府或省住建廳通報表揚,一次得1分。

    同一事項,只計算一次最高得分。(滿分2分)

    注:1、搶險救災活動應為實際參與抗擊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

    2、對于提供資金或物資援助而沒有參與實質性搶險救災的,不列入信用評價。

    1、第(1)項和省住建廳作出的通報表揚,由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2、其他通報表揚由作出通報所在地的設區(qū)市住建主管部門,根據企業(yè)申請及佐證材料進行錄入。

    1、以生效的有文號的通報文書為準,通報文書主動公開,在網上可查;

    2、企業(yè)申請時,應當提供參與的現場圖片、影像材料、新聞媒體報道等佐證材料;

    3、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8

    4.4.3 企業(yè)近2年內在閩從事工程建設活動中突出表現,受到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的其他通報表揚的,一次0.5分。(滿分1分)

    省住建廳委托的評價機構負責錄入。

    1、以生效的通報文書為準。

    2、評價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上一篇:《漳州市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六條措施》政策解讀 下一篇: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等9部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

    CONTACT US

    聯系我們

    福建省興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電話:0596-8360999

    傳真:0596-8323855

    漳州市長泰區(qū)長泰經濟開發(fā)區(qū)仙景工業(yè)園106號

    關于我們
    集團簡介
    組織架構
    企業(yè)文化
    集團產業(yè)
    發(fā)展歷程
    董事長致辭
    新聞中心
    集團新聞
    行業(yè)資訊
    榮譽資質
    榮譽證書
    資質匯總
    工程業(yè)績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鋼結構工程
    園林綠化
    公路工程
    裝飾裝修工程
    技術中心
    中心簡介
    政策法規(guī)
    專利
    工法
    QC成果
    標準
    資料下載
    人才招聘
    人才理念
    招聘信息
    聯系我們
    聯系方式
    地圖展示
     福建省興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閩ICP備18018635號-1 電話:0596-8360999 傳真:0596-8323855 地址:漳州市長泰區(qū)長泰經濟開發(fā)區(qū)仙景工業(yè)園106號